高三生被恶意撞伤身亡,肇事者是邻居
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,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,骑电动车上学途中被后方驾车而来的邻居王某桂撞倒。
这个怀揣军校梦想的20岁少年,在高考前夕被撞成重伤。历经14个月脑死亡状态后,于2025年7月29日离世。
据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介绍,两家人邻居几十年了,长辈因宅基地地界及一些生活琐事时有口角,但“没有打过架,没有深仇大恨,更没想过对方会动杀心”。张女士称,现场目击者提到,王某桂撞人后主动报警,还称“刹车没刹住”。
事故发生后,王某桂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。2025年11月3日,本案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,案由已变更为故意杀人。
庭审结束后,张俊豪家属代理律师胡胜利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,王某桂当庭的辩解与侦查中供述不一致,不承认故意杀人;但是对于原行驶时速50公里左右遇到张俊豪,到掉头后追击张俊豪猛烈加速至时速95公里左右,其承认事实,但声称不能控制自身行为。
“张俊豪为躲避后车多次变道,后面被告人也三次变道并两次加速,以95公里左右时速猛烈撞击张俊豪。”胡胜利说。
据胡胜利介绍,王某桂在庭上称两家邻居之间存在长期矛盾关系,在纷争中自己受到了欺负,所以心中一直蓄意对被害人家庭成员进行报复。事发当天恰好迎面遇到被害人,认为报复时机成熟而马上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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撞击现场。图片来源/受访者
据张女士及胡胜利透露,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王某桂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,其主观恶性明显,应当依法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。
“之前公诉书中建议判死刑,但没说立即执行,庭审期间公诉人调整了公诉意见。”胡胜利称,王某桂承认自己犯罪但不认可罪名,表示愿意承担任何的法律后果,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没有提出异议。法院未当庭宣判。
张女士说,她和丈夫常年在外打工,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在老家带大。“张俊豪上高二那年,我就回来照顾他了,家里还有另外两个小孩和两位老人需要照料。”她表示,“我老公通常一两个月才回来一次,家里就我们这几口人,根本没条件去欺负王某桂。”
据悉,事发时王某桂36岁,未婚。据张女士介绍,王某桂跟着父母生活,平时帮忙种种地、养些鸡鸭,“不出去上班,也不社交”。
“2024年清明节那会儿,王某桂就威胁过我老公。但他当时说得特别随意,像平常聊天一样:‘我让人给你带话了,你收到没?’我老公反问他‘你叫谁带的话?带的什么话’,他说‘要把你家房子烧掉’。” 张女士回忆,当时她丈夫没理会王某桂,“我们本来就打算,等张俊豪高考结束,一家人就出去生活了”。
张女士表示,即便之前受到过威胁,这次出事也没什么明显的实质征兆。事发前几天,她丈夫陪着她去上海的医院治肝病,所以儿子出事那天,夫妻俩都没在家。
事发后,张俊豪被紧急送往上海、南京等地的医院抢救。“中间我们一度以为他有好转——我碰他手心、脚心,他会动一下,感觉像是知道痒。但医生说,那只是肢体的本能反应,关键得看大脑有没有反应。” 张女士哽咽着回忆,“我一直跟他说话,说过的话得有上万句了,可他眼睛一次都没睁开过,也没有任何回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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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俊豪。图片来源/受访者
2025年7月29日,家属等来了死亡宣告。
“其实他刚送进医院时已经出现心脏骤停了。当时医生说,他最多只能活7天。也没想到能活那么长时间,求生欲那么强。”张女士说。
记者:陈威敬
编辑:胡韵

